具备基本的沟通能力,视力良好;
残疾程度为一定程度的肢体残疾,不影响正常的思维、行动及与人沟通的能力;
为人和善,乐于与人相处;
请在简历中注明残疾等级及具体的身体情况。
请在简历中附上残疾证复印件或照片。
高台县新宇塑业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2-05-04,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罗龙,经营状态为存续,工商注册号为620724200002971,注册地址为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高台工业园区,经营范围包括废旧农用地膜、棚膜以及各类废旧塑料回收、加工、处理以及再生塑料制品生产销售,节能环保技术研究、开发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、技术推广。(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*